99學年度第1學期 護理系學會會長改選
1.依據護理系學會組織章程辦法,訂定會長、副會長、執行秘書之選舉辦法,舉行此活動。
2.選舉時間定於每年十月,任期一年,不得連選連任,依票數高低分別遴選出學會會長、副會長及執行秘書。三人同票數者,依抽籤決定。
3.會長、副會長、執行秘書及幹部等人員產生方式如下:
(1) 系學會設置會長乙人、副會長乙人、執行秘書乙人。
(2) 學會會長、副會長、執行秘書任期均為一學年,應屆畢業年級學生不得擔任會長。
(3) 由護理系日間部二技部一年級及五專部三年級各班至少推派一名學生,參加競選。
(4) 歡迎五專部二年級有志同學自由參加競選。
4.依據學生手冊「慈濟技術學院學生社團工作輔導辦法」第四條,前學期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下,或學業成績有兩科不及格者,不得參與競選。
備註:會長、副會長、執行秘書其職掌如下:
(1) 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領導幹部,負責會務之規劃,執行與評價及相關會務之決策,並依本章程之規定主持會議。
(2) 副會長:輔會長之職務,會長因故不克出席時之代理人,執行會長分派之會務。
(3) 執行秘書:承會長之指示,執行會務,並負責會議之通知,並有協調各組之功能。
於99/9/29前,請參選人將班級、姓名、學號、電話、照片、選舉政見,利用電子信箱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班級姓名學號,感謝。
主旨例如: 護五四乙 9659060 潘瑋如 系學會會長候選人
2.選舉時間定於每年十月,任期一年,不得連選連任,依票數高低分別遴選出學會會長、副會長及執行秘書。三人同票數者,依抽籤決定。
3.會長、副會長、執行秘書及幹部等人員產生方式如下:
(1) 系學會設置會長乙人、副會長乙人、執行秘書乙人。
(2) 學會會長、副會長、執行秘書任期均為一學年,應屆畢業年級學生不得擔任會長。
(3) 由護理系日間部二技部一年級及五專部三年級各班至少推派一名學生,參加競選。
(4) 歡迎五專部二年級有志同學自由參加競選。
4.依據學生手冊「慈濟技術學院學生社團工作輔導辦法」第四條,前學期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下,或學業成績有兩科不及格者,不得參與競選。
備註:會長、副會長、執行秘書其職掌如下:
(1) 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領導幹部,負責會務之規劃,執行與評價及相關會務之決策,並依本章程之規定主持會議。
(2) 副會長:輔會長之職務,會長因故不克出席時之代理人,執行會長分派之會務。
(3) 執行秘書:承會長之指示,執行會務,並負責會議之通知,並有協調各組之功能。
於99/9/29前,請參選人將班級、姓名、學號、電話、照片、選舉政見,利用電子信箱寄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班級姓名學號,感謝。
主旨例如: 護五四乙 9659060 潘瑋如 系學會會長候選人